马应龙:独立董事关于调整董事津贴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2019-05-08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董事津贴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
为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董事津贴进行调整,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及
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勤勉尽责,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
期即将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运作
的需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经审议,推荐名陈平、苏光祥、陈匡国、翟曹
敏、游仕旭、夏有章、赵曼、黄艳华、毛鹏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其中赵曼、黄艳华、毛鹏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
经审阅董事候选人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等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同时,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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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独立董事应有的独立性以及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 9 名董事候选人的
提名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待相关
监管机构备案审核且未提出异议后,方能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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