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应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4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编号:临 2019-022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
仅影响报表格式,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变更情况概述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通知要求,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019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
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内容及日期
根据《通知》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涉及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并
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内容具体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1)原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计入“应
收票据”项目和“应收账款”项目。(2)原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
别计入“应付票据”项目和“应付账款”项目。该项变更对 2018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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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受影响科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490,967,413.91 432,070,000.06
应收票据 388,530,806.57 384,832,062.98
应收账款 102,436,607.34 47,237,937.08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77,775,128.45 20,243,574.01
应付票据 16,386,666.88
应付账款 61,388,461.57 20,243,574.01
2、利润表项目:(1)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
值损失(损失以‘-’ 列示)”。(2)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列示)”。
(二)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
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
仅影响报表格式,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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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
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马应龙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马应龙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马应龙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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