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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马应龙: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独立意见2020-05-26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

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同时调查了公司委托理财事项的操

作方式、资金管理、风险控制等措施,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金流

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

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额度,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

司制定了《投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

制度,采取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

全。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

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额度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2020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