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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马应龙:马应龙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26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 2021-002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上午 9:00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九名董事均
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三名监事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平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1
    五、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
数据如下:
    (一)经营指标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2,791,591,948.24 元,同比增长 3.19%;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19,058,020.92 元,同比增长 16.42%;每股收益为 0.97 元,
同比增长 15.48%。
    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为 2,705,396,243.00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59,967,239.62 元,每股收益为 0.84 元。
    (二)资产状况
    2020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为 2,849,405,054.96 元,增长
11.44%;每股净资产为 6.61 元,增长 11.47%;资产总额为 3,866,460,232.46 元,
增长 17.68% 。
    2019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为 2,556,925,879.44 元,每股净资
产为 5.93 元,资产总额为 3,285,443,251.14 元。
    (三)现金流量
    2020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82,988,369.42 元,每股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0.66 元。2019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91,584,397.14 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14 元。

    六、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 2020 年年度报告》及《马应龙 2020 年年
度报告摘要》。

    八、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经建立了
一系列较为合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涵盖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关键环节,
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得到了有效执行,符合当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达到了防
范和控制风险的目标,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 2020 年社会责任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对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资产验证及其它相关
业务,2021 年财务审计费用 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5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
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且对本公司业务情况较为熟悉,因此同意
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3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的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鉴于子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其流动资金需求增长较为明显。为补充流动
资金,保证子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及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同意为子公司提供合
计 20,800 万元人民币贷款(含银行承兑汇票)的担保额度,其中武汉马应龙大药
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6,000 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武汉马应龙
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提供 5,000 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湖北马应龙八宝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3,000 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湖北马应龙护
理品有限公司提供 1,000 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西安马应龙肛肠医
院有限公司提供 1,000 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北京马应龙长青医院
管理有限公司提供 800 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 为武汉马万兴医药有限
公司提供 1,000 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 为马应龙大健康有限公司提供
1,000 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江西禾氏美康药业有限公司提供 2,000
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为子公司武汉马应龙大药
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湖北马应龙八宝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湖北马应龙护理品有限公司、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北京马
应龙长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武汉马万兴医药有限公司、马应龙大健康有限公司、

                                    4
江西禾氏美康药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的需要。公司要求上述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财务资助或由子
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措施,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件的规定,
提供担保的有关批准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
拟向汉口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招商银
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可在该综合授信额
度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证业务、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等。
以上授信期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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