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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马应龙:马应龙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3-23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上午 9:00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九名董事
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三名监事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平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9-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
应龙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
应龙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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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
数据如下:
    (一)经营指标
    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 3,385,059,255.51 元,同比增长 21.26%;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64,591,713.85 元,同比增长 10.87%;每股收益为 1.08 元,
同比增长 11.34%。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2,791,591,948.24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19,058,020.92 元,每股收益为 0.97 元。
    (二)资产状况
    2021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为 3,171,381,849.96 元,增长
11.30%;每股净资产为 7.36 元,增长 11.35%;资产总额为 4,126,920,634.04 元,
增长 6.74%。
    2020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为 2,849,405,054.96 元,每股净资
产为 6.61 元,资产总额为 3,866,460,232.46 元。
    (三)现金流量
    2021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97,171,048.92 元,每股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39 元。
    2020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82,988,369.42 元,每股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0.66 元。

    六、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2-003)。

    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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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马应龙 2021
年年度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经建立了
一系列较为合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涵盖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关键环节,
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得到了有效执行,符合当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达到了防
范和控制风险的目标,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
应龙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
应龙 202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对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资产验证及其它相关
业务,2022 年财务审计费用 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5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
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且对本公司业务情况较为熟悉,因此同意
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


                                     3
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2-004)。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与
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2-005)。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鉴于子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其流动资金需求增长较为明显。为补充流动
资金,保证子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同意为子公司提供合计 22,800 万元人民
币贷款(含银行承兑汇票)的担保额度,其中为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
公司提供 6,000 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
司提供 4,000 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马应龙大健康有限公司提供 3,000
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湖北马应龙八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3,000
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湖北马应龙护理品有限公司提供 1,000 万元
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马应龙药业集团连锁医院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 1,000 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北京马应龙长青医院管理有限公
司提供 800 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武汉马万兴医药有限公司提供
2,000 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江西马应龙美康药业有限公司提供 2,000
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为上述子公司提供贷款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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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要求上述子公司的其他
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财务资助或由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措施,担保风险可控,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符合中国
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件的规定,提供担保的有关批准程序符合《公司章
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2-006)。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拟向汉口银行申
请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1 年;拟向招商
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3 年。公
司可在该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证业务、银行
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等。以上授信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2-007)。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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