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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马应龙:马应龙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08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 2023-002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7 日上午 9:00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九名董事
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三名监事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平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总经理述职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 细 内 容 请 参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 细 内 容 请 参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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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
数据如下:
    (一)经营指标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 3,532,379,037.45 元,同比增长 4.35%;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79,004,678.15 元,同比增长 3.10%;每股收益为 1.11 元,同
比增长 2.78%。
    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 3,385,059,255.51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64,591,713.85 元,每股收益为 1.08 元。
    (二)资产状况
    2022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为 3,496,240,837.10 元,增长
10.24%;每股净资产为 8.11 元,增长 10.19%;资产总额为 5,057,615,623.25 元,
增长 22.55%。
    2021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为 3,171,381,849.96 元,每股净资
产为 7.36 元,资产总额为 4,126,920,634.04 元。
    (三)现金流量
    2022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41,852,836.66 元,每股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0.79 元。
    2021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97,171,048.92 元,每股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39 元。
    六、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以 2022 年年末总股本 431,053,89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3.5 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 150,868,861.85 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该分配
方案与公司的发展阶段、经营能力相适应,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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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4)。
    七、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 2022 年年度报告摘
要》及《马应龙 2022 年年度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经建立
了一系列较为合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涵盖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关键环
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得到了有效执行,符合当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达到
了防范和控制风险的目标,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
    详 细 内 容 请 参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 细 内 容 请 参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 2022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 16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
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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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
司制定了《投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采
取了严格的风险管控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本次委托理财
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5)。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合计 21,450 万元贷款(含银行承兑汇票)的担保额度,担
保期限均为一年,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序号                      被担保公司                        担保额度
   1    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4,650 万元
   2    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4,000 万元
   3    马应龙大健康有限公司                                 3,000 万元
   4    湖北马应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000 万元
   5    湖北马应龙护理品有限公司                             1,000 万元
   6    马应龙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00 万元
   7    北京马应龙长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800 万元
   8    武汉马万兴医药有限公司                               1,000 万元
   9    江西马应龙美康药业有限公司                           2,000 万元
                           合计                             21,450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为上述子公司提供贷款担
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要求上述子公司的其他股
东提供同比例担保、财务资助或由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措施,担保风险可控,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
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件的规定,提供担保的有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
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4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
款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6)。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向汉口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1 年;向华夏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1 年;
向浙商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9,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1 年。公
司可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证业务、银
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业务。以上授信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
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7)。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
〔2022〕31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
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
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
支付的会计处理等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与
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8)。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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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资产验证及其它相关
业务。2023 年财务审计费用 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5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独
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且对公司业务情况较为熟悉,同
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9)。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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