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995 公司简称:南网储能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 2023 年末总股本 3,196,005,805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515 元(含税),共分 派现金红利 304,099,952.35 元,2023 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 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 关公告中披露。本预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南网储能 600995 文山电力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钟林 田凌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2号广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口 东蓄能大厦 东路32号广东蓄能大厦 电话 020-38128117 020-38128117 电子信箱 nwcn@es.csg.cn nwcn@es.csg.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电力行业总体情况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23-2024 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 2023 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 9.22 万亿千瓦时,人均用电量 6539 千瓦时;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 6.7%, 增速比 2022 年提高 3.1 个百分点,国民经济回升向好拉动电力消费增速同比提高。2023 年,全国 新增发电装机容量 3.7 亿千瓦,同比多投产 1.7 亿千瓦,其中,新增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 2.2 亿千瓦,同比多投产 1.3 亿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达到 58.5%。截至 2023 年底,全 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 29.2 亿千瓦,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 15.7 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 比重首次突破 50%,达到 53.9%。分类型看,水电 4.2 亿千瓦(含抽水蓄能 5094 万千瓦);核电 5691 万千瓦;并网风电约 4.4 亿千瓦(含陆上风电 4.0 亿千瓦、海上风电 3729 万千瓦);并网太 阳能发电 6.1 亿千瓦。 (二)抽水蓄能行业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2023 年 5 月 15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 于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533 号),核定在运及 2025 年底 前拟投运的 48 座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自 2023 年 6 月 1 日起执行。这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关 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2021〕633 号)发布后的首轮核价,有 利于引导抽水蓄能行业发展预期。 国家进一步规范抽水蓄能行业发展。2023 年 4 月 23 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 抽水蓄能规划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3〕47 号),针对部分地区前期论证 不够、工作不深、需求不清、项目申报过热等情况,要求坚持需求导向,深入开展抽水蓄能发展 需求研究论证工作,并对项目纳入规划做出进一步明确。2023 年 7 月 7 日,国家能源局印发《申 请纳入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重点实施项目技术要求(暂行)》(国能综通新能〔2023〕84 号), 明确规划外项目、申请调整实施周期的规划内重点项目、规划储备项目等应在抽水蓄能发展需求 研究论证基础上开展申请纳规工作,并提出相关技术要求。 项目开发建设保持高速。2024 年 1 月 29 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 在《中国电力报》上发表署名文章,文章指出,2023 年全国核准抽水蓄能项目 50 个、总装机 6460 万千瓦,连续第二年核准规模超 6000 万千瓦(2022 年全国共核准 48 个项目,共计 6889.6 万千 瓦),已投运、在建(含已核准)抽水蓄能总规模超 2 亿千瓦。 (三)新型储能行业情况 新型储能市场保持高速发展,装机规模大幅增长。根据中国能源研究会储能专委会/中关村储 能产业技术联盟(CNESA)全球储能数据库的不完全统计,2023 年我国新增投运新型储能项目装 机规模达到 21.5GW/46.6GWh,功率和能量规模同比增长均超 150%。截至 2023 年底,新型储能 累计装机 34.5GW/74.5GWh。从投产项目规模等级来看,百兆瓦级项目数量增速明显,100 余个百 兆瓦级项目相继投运,与 2022 年相比增长 370%;规划/建设中的百兆瓦级项目数量 550 余个,较 2022 年增长 41%。 锂电池储能技术仍是主流,非锂储能技术应用逐渐增多。从技术路线来看,磷酸铁锂仍是主 流,非锂储能技术应用逐渐增多,300MW 功率等级压缩空气加速布局,多类液流电池细分技术路 线以及百兆瓦级钠电项目纳入省级示范项目清单,22MW 飞轮储能火储调频项目、45MW 用户侧 铅碳电池、300MW 级压缩空气储能、5MW 级超级电容+锂电混合储能等示范项目相继投入运行。 价格政策和市场机制仍是关键。2023 年,各地继续对新型储能的商业模式进行探索,主要通 过容量租赁、容量调峰市场、容量补偿电价等方式对新型储能的容量成本进行补偿。广东、山东 及山西等地陆续出台了独立储能参与现货市场及辅助服务市场相关政策,进一步拓宽了独立储能 的收入来源。在南方五省,虽然 2023 年独立储能参与相关电力市场和新能源租赁的机制进一步完 善,但仍然存在电能量市场价差小、新能源企业租赁意愿不强、租赁价格较低等问题。 产业竞争加剧,储能系统价格走低。根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的统计数据,2023 年电池 级碳酸锂价格年末均价已跌破 10 万元/吨,与最高 60 万元/吨相比,价格降幅超过 80%;正极材 料与电解液价格降幅超 60%,负极材料与隔膜下跌超过 20%,方形电芯(磷酸铁锂)降幅超 51%, 储能系统均价年末较年初跌幅接近 50%。储能系统价格走低,一定程度有利于储能电站项目投资 建设。 59.4% 39.9% 97.3% 公司主营业务为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和调峰水电。 抽水蓄能:截至 2023 年底,公司抽水蓄能投产装机总规模 1028 万千瓦;在建抽水蓄能电站 4 座,总装机容量 480 万千瓦,包括广西的南宁抽水蓄能电站(120 万千瓦)、广东的肇庆浪江抽 水蓄能电站(120 万千瓦)、惠州中洞抽水蓄能电站(120 万千瓦)、梅州抽水蓄能电站二期工程(120 万千瓦);2023 年新增核准 5 座,总装机容量 600 万千瓦,包括广东的茂名电白抽水蓄能电站(120 万千瓦)、广西的桂林灌阳抽水蓄能电站(120 万千瓦)、钦州灵山抽水蓄能电站(120 万千瓦)、 贵港港北抽水蓄能电站(120 万千瓦)、玉林福绵抽水蓄能电站(120 万千瓦)。 新型储能:截至 2023 年底,公司新型储能电站累计建成装机规模 423.8MW/832MWh,同比 增长 281.8%,其中 2023 年投产 1 座电化学储能站,即梅州宝湖储能站(70MW/140MWh),新建 成电化学储能电站 2 座、规模 312.8MW/612.8MWh,分别为佛山宝塘储能站(300MW/600MWh)、 梅州粤智储能站(12.8MW/12.8MWh)。公司三个项目纳入国家能源局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清单。 积极开展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压缩空气和重力等储能技术研究,承接 10MWh 级钠离子电池 储能系统集成技术研发服务,启动南方区域压缩空气储能电站规划选点研究。 调峰水电:截至 2023 年底,公司在运调峰水电机组装机总规模 203 万千瓦,其中天生桥二级 水电站装机 132 万千瓦,鲁布革水电站装机 60 万千瓦,文山地区小水电装机 11 万千瓦。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 2022年 2021年 上年 2023年 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 总资产 44,486,027,161.99 40,762,362,234.53 40,739,304,707.36 9.14 37,018,539,942.95 36,997,751,668.47 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 20,836,661,255.98 19,917,967,395.74 19,917,688,563.13 4.61 13,566,683,136.94 13,566,846,158.98 东的净资 产 营业收入 5,629,657,903.00 8,260,893,377.42 8,260,893,377.42 -31.85 8,208,253,104.63 8,208,253,104.63 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 1,013,569,950.91 1,662,974,320.17 1,662,532,465.52 -39.05 1,247,851,825.55 1,247,702,759.57 东的净利 润 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 1,027,935,847.97 397,860,645.36 397,418,790.71 158.37 80,991,839.31 80,842,773.33 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 利润 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 3,556,834,255.58 4,600,633,362.14 4,600,633,362.14 -22.69 5,376,772,821.60 5,376,772,821.60 金流量净 额 加权平均 减少 净资产收 4.98 11.48 11.48 6.50个 9.53 9.53 益率(%) 百分点 基本每股 收益(元/ 0.32 0.64 0.64 -50.00 0.49 0.49 股) 稀释每股 收益(元/ 0.32 0.64 0.64 -50.00 0.49 0.49 股)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1,408,689,771.71 1,452,189,832.89 1,205,945,575.59 1,562,832,722.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80,115,483.12 312,486,661.59 126,382,718.06 194,585,088.14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380,345,802.02 312,075,352.29 126,115,180.70 209,399,512.96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200,781,996.26 804,731,553.51 757,860,628.00 793,460,077.81 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48,296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49,63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标记 或冻结情 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股东 期末持股数量 股 (全称) 减 (%) 件的股份数量 性质 份 数量 状 态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 国有 0 2,086,904,162 65.30 2,086,904,162 无 0 责任公司 法人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 国有 调整基金股份有限 0 157,604,412 4.93 0 无 0 法人 公司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 国有 0 146,719,000 4.59 0 无 0 公司 法人 中国国有企业混合 国有 所有制改革基金有 0 63,829,787 2.00 0 无 0 法人 限公司 广东恒健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广东恒 0 63,041,765 1.97 0 无 0 其他 会股权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 上海中平国瑀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上 海鼎纬新能私募投 0 47,281,323 1.48 0 无 0 其他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 国有 0 42,553,191 1.33 0 无 0 电机有限公司 法人 哈尔滨电机厂有限 国有 0 39,401,103 1.23 0 无 0 责任公司 法人 北京泰德圣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0 21,276,595 0.67 0 无 0 其他 泰德圣投资泰来 3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电网资本控股 国有 20,983,605 20,983,605 0.66 0 无 0 有限公司 法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与南方 说明 电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 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 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一致行动人外,本公司未知其 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不适用 数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6.30 亿元,同比减少 31.85%,营业成本 30.44 亿元,同比减少 28.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14 亿元;基本每股收益 0.32 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