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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文山电力:文山电力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5-07  

                        股票代码:600995         股票简称:文山电力        编号:临 2022-19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第

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出,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在云南省昆明市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监事字美

荣、黄上途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洪耀龙主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云南

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

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

                                  1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监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

对相关事项进行经审慎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各项要求及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本

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

案的议案》
    (一)整体方案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

资金三个部分。其中,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互

为条件、同步实施,如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包括但不限

于相关各方内部有权审批机构的批准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则本

次交易其他项均不予实施。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重大资产置换、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重

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1、重大资产置换

    上市公司拟将主要从事购售电、电力设计及配售电业务的相关资

产负债置出上市公司,并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

易对方”或“南方电网公司”)持有的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发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

                              2
    拟置出资产主要包括上市公司在文山州内文山、砚山、丘北、富

宁和西畴等五个市县的直供电服务和对广西电网百色供电局、广西德

保、那坡两县的趸售电服务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及上市公司持有的文

电设计公司和文电能投公司 100%的股权。

    拟置入资产为标的公司 100%股权。

    上市公司将拟置出资产直接与交易对方进行置换,交易对方指定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拟置出资产承接主体。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拟置入资产与拟

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

    3、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

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拟以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

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



    (二)重大资产置换具体方案

    上市公司拟将主要从事购售电、电力设计及配售电业务的相关资

产负债置出上市公司,并与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等

值部分进行置换。

    拟置出资产主要包括上市公司在文山州内文山、砚山、丘北、富

宁和西畴等五个市县的直供电服务和对广西电网百色供电局、广西德


                               3
保、那坡两县的趸售电服务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及上市公司持有的文

电设计公司和文电能投公司 100%的股权。

    拟置入资产为标的公司 100%股权。

    上市公司将拟置出资产直接与交易对方进行置换,交易对方指定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拟置出资产承接主体。

    以 2021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的评估

值为 210,389.2 万元。根据《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以及《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经交易

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最终作价确定为 210,389.27 万

元。

    以 2021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的评估

值为 1,568,963.88 万元。根据《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议》以及《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经

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中拟置入资产最终作价确定为

1,568,963.88 万元。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

    1、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作价 210,389.27 万元,拟置入资产的作

价 1,568,963.88 万元,上述差额 1,358,574.61 万元由上市公司以发行

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购买。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

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4
    2、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

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

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

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90%
    前 20 个交易日         7.55                 6.80
    前 60 个交易日         7.31                 6.59
    前 120 个交易日        7.24                 6.52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首次审议本次

交易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 2021 年 10 月 16 日。经与交易对

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6.52 元/股,即为定价

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

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

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5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

率,k 为配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

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3、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4、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

    (1)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南方电网公司。

    (2)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作价 210,389.27 万元,拟置入资产的作

价 1,568,963.88 万元,上述差额 1,358,574.61 万元由上市公司以发行

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购买。

    按照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6.52 元/股计算,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预计为 2,083,703,389 股,最

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结果

为准。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

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导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作出相应调整的,本次发行股


                               6
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也将相应调整。



    5、锁定期安排

    交易对方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

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在此期间内,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或者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交易对方因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在本次交易前持有

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

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

限。

    上述股份锁定期内,交易对方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

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部分,亦遵守

上述锁定期的约定。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或

监管意见不相符,交易对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及监

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锁定期届满之后,交易对方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事宜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
    6、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7、过渡期损益安排
    过渡期内,拟置入资产运营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任何原因造成

的权益变动均南方电网公司享有或承担;拟置出资产运营所产生的盈

利或亏损及任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变动均由上市公司享有或承担。



    8、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前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各自持有的股

份比例共同享有。



    (四)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 1.00 元。



    2、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

首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

                              8
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

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

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

行相应调整。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

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符合法律、法规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保险

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

金所发行的股票。



    4、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

                              9
资产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以中国证监会

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为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发行数量将

按照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

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导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作出相应调整的,本次募集配套资

金的发行数量也将相应调整。



    5、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而取得的上

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股份锁定期内,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募集

配套资金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

的部分,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不相

符,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

定及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锁定期届满之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所取得的上

市公司股份转让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10
      7、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上市公司拟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总额不超过 930,000 万元,配套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总装机规模 项目总投资/项目核准批       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千瓦)     复投资(万元)    募集资金(万元)
  1     梅蓄一期电站                  120            705,170.24        150,000.00
  2     阳蓄一期电站                  120            762,737.90        170,000.00
  3     南宁抽蓄电站                  120            793,612.75        401,000.00
        梅州五华电化学储能项
  4                                     7             39,549.71         19,000.00
        目
        佛山南海电化学储能项
  5                                    30            170,340.95         80,000.00
        目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
  6                                     /                      /       110,000.00
        务
        合计                          397           2,471,411.55       930,000.00

      募集资金到位后,中介机构费用拟自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

务的募集资金中扣除,最终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募集

资金不超过 110,000.00 万元。若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足,则不足

部分将由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者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若上市公司或

标的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可进行置

换。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成功实

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实施。如上市公司未能成功实施募集配套资金或实际募集

资金金额小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需求量,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

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届时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根

据募集资金用途的实际需求,对上述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投入顺序、

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11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前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持有的股份

比例共同享有。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

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本次交易事宜编制的《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本

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协议的议

案》

    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五、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

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

案》

    本次交易中重大资产置换以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均

为南方电网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南方电

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六、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

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本次交易前,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

股股东为南方电网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交易完成

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南方电网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

资委。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

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

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七、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

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履行法

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云南文

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

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本次交易行为

涉及的有关审批或备案事项,已在《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审批或备案的风险做出了特别

提示。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提交法律文件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八、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
                              14
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

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请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审计、评估,并分别出具了

相关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同时,公司编制了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模拟实施完成后的备考财务报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备考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出具了相应的备考审

阅报告。

    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评估报告将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九、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

易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

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中和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资产评估机

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15
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说明如下: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符合相关专业评估资质

要求,具备专业胜任能力。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外,评估机构及经

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亦不

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本次评估机构

的选聘程序合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

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

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目的是确定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

的市场价值,为本次重组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

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

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

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

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

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本次交易的

定价方式合理,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本次交易中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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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

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防范本

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

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进

行了分析,对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并增强上市公司

持续回报能力提出了具体措施,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云南电网有限责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南方电网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

《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一、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

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规定的议案》

    经审慎自查论证,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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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等相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已经在《云南文

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披露,并已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

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的置入资产为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发电有限公司 100%

的股权,交易对方对置入资产拥有合法的完整权利,不存在被限制或

禁止转让的情形,置入资产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

况。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上市公

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

立性、避免同业竞争。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关联采购将减少,关

联销售将有所增加。新增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定价公允,

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二、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交易

对方就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本次交易前,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

股股东为南方电网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情

况下,南方电网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增加至 81.32%,在考虑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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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套资金情况下,南方电网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增加至 62.56%,

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鉴于南方电网公司已承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公司股份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

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南方电网公司就

本次交易免于发出要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三、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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