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电力:文山电力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独立董事意见2022-09-06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
独立董事意见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
事会提前换届及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关于公
司董事会提前换届及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关于 2022 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进行认真审
阅及充分审查,我们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在深入了解相关
情况的基础上,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及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预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及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因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实施重大资产置重组事项,为适应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运营需要、保护公司股东利益、保障公司有效决
策和平稳发展,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
我们已充分了解董事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和专业素养等情况。候选人均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等要求,不
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第 148 条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形;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司董事
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推荐、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以上议案及本次
公司董事及非独立董事的提名、推荐相关事项,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关于 2022 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关联交易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上述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符合
公司日常经营需求,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
础,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将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胡继晔 杨 璐
李晓虹 陈启卷
2022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