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储能: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专题会议事规则2022-10-31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专题会议事规则
(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2 年 10 月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专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
善公司治理机制,充分发挥董事长专题会议作用,保障董事
长依法高效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央企业董事会授权管理指引》《南方电
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授权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长专题会议是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
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的决策机制。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 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事项,董事长应当召
开董事长专题会研究讨论。
第五条 董事长专题会议主要内容有:
(一)根据董事会授权,讨论决定公司投融资、资产处
置、财务、审计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二)根据董事会授权,讨论决定公司行使所出资企业
股东决策权事项;
(三)研究决定董事长提议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董事长专题会议决策的具体事项由《公司治理
主体权责清单》明确。
第三章 组织与实施
第七条 董事长专题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和主持,根
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召开。
第八条 董事长专题会议与会人员构成:
(一)出席人员为公司董事长、领导班子成员;
(二)列席人员为公司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董事
会办公室负责人,议题相关的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人
员按照通知要求,分别参加相应议题审议环节。
第九条 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出席人员到会方可召开。
出席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
假,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
第十条 董事长专题会议议题由董事长提出,也可由主
办部门(单位)提出议题申请,经部门会签,分管领导、总
经理、董事长审批同意后,由董事会办公室统一安排上会。
如上会议题内容涉密,应通过线下流程履行上会申请程序,
议题报审表详见附录 A。
第十一条 议题主办部门(单位)应当对所提供信息资
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上会材料须具有可以作
为决策参考依据的深度,对必要的程序是否履行到位、可行
性及必要性分析、提请决策意见或建议等,需要有明确的阐
述。
第十二条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一般由经理层组织拟订建
议方案。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事先充分听取有关
专家的意见。决策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应经过总法律顾问
审核,切实防范法律风险。涉及公司职工切身利益的,应当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民主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或建
议。
第十三条 董事长在决策董事会授权事项时需要本人回
避表决的,或者董事长因故无法履职的,应当将事项提交董
事会决定。
第十四条 董事长专题会议议题表决可以采用口头、举
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达到应出
席人员半数以上为通过。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
第四章 执行与保障
第十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会议记录和纪
要整理。会议研究或决策的事项、过程、参与人员及其意见、
结论等内容,应当完整、详细记录。
第十六条 与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会议讨
论事项不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
第十七条 会议议定事项以董事长专题会议纪要形式发
布,由董事长签发。
第十八条 会议纪要确定的事项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承办,
公司综合部负责督办,并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第十九条 对因外部环境出现重大变化不能执行的决策
事项,应当重新上会决策,明确该事项不再执行。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条 董事长专题会在决策过程中,因未正确执行
授权管理相关规定,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或导致其他严重
不良影响的,应当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由董事会审定,董事会办公室负责
解释,自董事会审定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如与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一致时,以后者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