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储能: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规定2022-10-31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规定
(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2 年 10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董事会授权的基本要求 ...........................2
第三章 董事会授权的基本程序 ...........................4
第四章 报告及监督机制 .................................7
第五章 罚则 ...........................................8
第六章 附则 ...........................................9
附录 A: 职责与分工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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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升公司治理能力,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建立
健全“集权有道、分权有序、授权有章、用权有度”的授权体系,
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
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依法授权。授权应当依法合规。
(二)按需授权。权应当符合实际需要,权责对等、风险可控,
实现规范授权、科学授权、适度授权,确保决策质量与效率相统一。
(三)授权不免责。授权不等于放权,在授权执行过程中,要
切实落实董事会授权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根据行权情况对授权进
行动态调整。
(四)利益回避。当授权事项与授权对象或者其亲属存在关联
关系的,授权对象应当主动回避,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按照职权和
规定程序作出决定。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包括董事会授权过程中的方案
制定、行权、监督、变更,以及董事长、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等管
理行为。设董事会的各子公司应当承接制定管理业务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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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授权,指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部
分职权委托董事长、总经理等其他主体代为行使的行为。
第二章 董事会授权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 授权对象范围
董事会可以将部分职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行使。公司非由董
事组成的综合性议事机构、有关职能部门等,不得直接承接决策授
权。
第六条 授权对象要求
董事会应当结合有关职责定位,选择合适的授权对象进行授权。
授权对象应当具有行使授权所需的专业、经验、能力素质和支撑资
源。
第七条 授权条件
董事会应当结合实际,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经营管理状况、资
产负债规模与资产质量、业务负荷程度、风险控制能力等,科学论
证、合理确定授权决策事项及授权额度标准,防止违规授权、过度
授权。对于在有关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检查中发现突
出问题所涉事项,应当谨慎授权、从严授权。
第八条 授权事项负面清单
董事会行使的法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等不可授
权,主要包括:
(一)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
告工作;
(二)制订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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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订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
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
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分公司、子公司等
机构的设立或者撤销;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
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除董事会秘书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党的建设、纪检监督、干部
管理、人才管理等基本制度除外);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草案和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决定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方案;
(十三)指导、检查和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议公司内部
审计报告,决定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建立审计部门向董事
会负责的机制,董事会依法批准年度审计计划和重要审计报告;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
所;
(十五)制订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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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检查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对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的问责制度;
(十七)决定除公司章程第四十五条规定之外的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公司章程规
定不得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授权额度要求
董事会对于职责权限内投资项目、融资项目、资产处置、捐赠、
赞助、担保等涉及大额资金的决策事项,应当明确授权额度标准,
不得全部授权。授权额度标准应当与公司经济增加值(EVA)、净资
产、资产负债率等经济财务指标紧密挂钩。
第三章 董事会授权的基本程序
第十条 授权的提出
授权前应当制定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和董事会授权清单(董事
会授权清单,是公司治理主体权责清单和授权清单的重要组成部
分),明确授权目的、授权对象、授权清单、授权额度标准、行权
要求、授权期限、变更条件等具体内容和操作性要求。授权期限一
般不超过 3 年。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和董事会授权清单根据董事会
意见具体拟订,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按照职权和规
定程序作出决定。按照授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和董事会授权清单,
各部门修订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的权责清单、相关制度流程,保证相
关要求衔接一致。
董事会认为需临时性授权的,应当以董事会决议等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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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授权背景、授权对象、授权事项、行权条件、终止期限等具体
要求。
第十一条 行权的程序及执行要求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的决策事项,公司党委不作前置研
究讨论,授权对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集体研究讨论,不得以个
人或者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作出决策。
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事项,董事长应当召开专题会集体研
究讨论;对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事项,总经理应当召开总经理办
公会集体研究讨论。当授权事项与授权对象或者其亲属存在关联关
系的,授权对象应当主动回避,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作出决定。
授权事项决策后,授权对象应当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或者单位执
行。执行过程中,授权对象应当严格按照授权内容办理授权事项,
对特殊情况或重大紧急事项,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对于执行周期较
长的事项,应当根据授权有关要求向董事会报告执行进展情况。执
行完成后,应当将执行整体情况和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向董事会报
告,同时向公司党委报告。授权对象因故无法履行职责时,应当及
时向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按照职权和规定程序另行授权。
第十二条 授权的变化与调整
董事会可以定期对授权决策方案和授权清单进行统一变更,或
根据需要实时变更。发生以下情况,董事会应当及时进行研判,必
要时可对有关授权进行调整或收回;授权对象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
告,同时向公司党委报告,如确有需要,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提交董
事会决策:
(一)因法律、法规或政策等变化需要调整授权事项时;
(二)授权事项决策质量较差,经营管理水平降低和经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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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化,风险控制能力显著减弱时;
(三)授权执行情况较差,发生怠于行权、越权行为或者未能
正确履行授权事项,造成重大经营风险和损失时;
(四)现行授权存在行权障碍,严重影响决策效率时;
(五)遇到特殊情况需对授权事项决策作出重大调整,或因外
部环境出现重大变化不能执行时;
(六)授权对象在授权有效期限内出现机构调整或岗位变动等
情形,影响到授权事项的实施时,授权立即终止,授权对象应当及
时报告董事会进行调整;
(七)董事会认为应当变更的其他情形。
发生授权调整或者收回时,应当制定董事会授权决策变更方案
和董事会授权清单变更方案,明确具体修改的授权内容和要求,说
明变更理由、依据,报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决定。
董事会授权决策变更方案一般根据董事会意见提出,研究起草
过程中应当听取授权对象、有关执行部门意见;如确有需要,可以
由授权对象提出。
第十三条 授权对象转授权
确因工作需要,董事长、总经理拟将董事会授权的职权转授时,
应当向董事会汇报转授权的具体原因、对象、内容、时限等情况,
经董事会同意后,履行相关规定程序。转授权对象应当具有行权所
需的专业、经验、能力素质和支撑资源。授权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
转授权相应进行变更或者终止。对于已转授权的职权,不得再次进
行转授。
第十四条 授权的追认
因防险救灾、事故处理、应急处置等而发生的授权对象无权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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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越权代理行为,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由董事会事后以书
面形式进行追认后,不视为违反授权要求。
第十五条 授权的终止
授权期限届满,自然终止。如需继续授权,应当重新履行决策
程序。如授权效果未达到授权具体要求,或者出现董事会认为应当
收回授权的情况,可以提前终止。情节特别严重的,董事会应当立
即收回相关授权。授权对象认为必要时,也可以建议董事会收回有
关授权。授权发生变更或终止的,转授权相应进行变更或终止。
第四章 报告及监督机制
第十六条 报告机制
建立健全董事长、总经理等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机制,至少每半
年向董事会报告行权情况。
董事长一般以对董事会授权事项的行权报告的形式,向董事会
报告行权情况,并事先听取公司党委意见。董事长向董事会报告的
内容,主要包括董事会授权事项的决策情况、执行周期较长的授权
事项进展情况、授权事项执行完成后的整体情况和结果等。
总经理一般以工作报告的形式,向董事会报告行权情况,并事
先听取公司党委意见。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董事
会授权事项行权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法定职权行权情况和
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
第十七条 监督机制
董事会应当强化授权监督,定期跟踪掌握授权事项的决策、执
行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授权事项专题监督检查,对行权效果予以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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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根据授权对象行权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风险控制能
力、内外部环境变化及相关政策调整等条件,对授权事项实施动态
管理,变更授权范围、标准和要求,确保授权合理、可控、高效。
承办部门在授权事项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应当做好自查和监督
工作。
法律管理部门将授权执行情况纳入公司内控检查,结合年度检
查工作开展授权情况检查。
纪检机构、审计管理、巡察管理等部门负责将授权执行情况纳
入监督工作。
第五章 罚则
第十八条 董事会是规范授权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授权事项负有
监管责任。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授权对象行权不当的,应当及
时予以纠正,并对违规行权主要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员提出批评、
警告直至解除职务的意见建议。涉嫌违纪或者违法的,依照有关规
定处理。
第十九条 对授权主体的追责
授权决策事项出现重大问题,董事会作为授权主体的责任不予
免除。董事会在授权管理中有下列行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一)超越董事会职权范围授权;
(二)在不适宜的授权条件下授权;
(三)对不具备承接能力和资格的主体进行授权;
(四)未对授权事项进行跟踪、检查、评估,未能及时发现、
纠正授权对象不当行权行为,致使产生严重损失或者损失进一步扩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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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追责情形。
第二十条 对授权对象的追责
董事长、总经理等授权对象应当维护股东和公司合法权益,严
格在授权范围行权,忠实勤勉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坚决杜绝越权行
事。授权对象有下列行为,致使公司受到资产损失或者产生其他严
重不良影响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一)在授权范围内作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
决定;
(二)未行使或者未正确行使授权导致决策失误;
(三)超越授权范围作出决策;
(四)未能及时发现、纠正授权事项执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五)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追责情形。
因未正确执行授权决策事项,致使公司受到资产损失或者产生
其他严重不良影响的,授权对象应当承担领导责任,相关执行部门
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公司法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主要测评条款为第五、八、九、十、十二、
十三、十四、十五、十六条。
附录 A 职责与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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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SG-PGC2023015-2022
附录 A: 职责与分工
一、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是规范授权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授权
事项负有监管责任。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授权对象行权不当的,
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对违规行权主要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员提出
批评、警告直至解除职务的意见建议。涉嫌违纪或者违法的,依照
有关规定处理。
二、董事长、总经理。授权对象应当维护股东和公司合法权益,
严格在授权范围行权,忠实勤勉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坚决杜绝越权
行事。
三、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会开展授权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跟踪董事会授权的行使情况、筹备授权事项的监督检查等。
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列席有关会议。
四、董事会工作部门。是董事会授权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负
责具体工作的落实,提供专业支持和服务,维护公司治理主体相关
议事规则,协助董事长、总经理做好向董事会的报告,做好治理主
体授权年度评价。
五、法律管理部门。负责统筹授权管理,组织开展授权体系建
设。
六、纪检机构、审计管理、巡察管理等部门。负责将授权执行
情况纳入监督内容,提出监督整改意见。
七、本部各部门。负责按权限履行职责,做好本部门相关制度
流程、信息系统、岗位说明书的配套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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