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储能: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2022-10-31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2 年 10 月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认真履行南方电网储
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职责,充分发
挥经理层的作用,提高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南方电网储能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
管理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的任务是:研究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及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研究执行公司
党委有关决定、董事会议定事项,研究决策总经理职权范围
内的有关事项。
第三条 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经理层职权范围,总经理办公会的主要内容
包括: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
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上级有
关决定、要求和工作部署;
(二)组织实施公司党委有关决定,董事会决议事项;
(三)研究拟订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决策的事项;
(四)研究拟订需要提交公司党委决定的事项;
(五)研究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审定公司生产经
营重要管理制度;
(六)审议公司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七)研究决策公司各部门(单位)的责任制考核目标、
薪酬分配及考核兑现方案;
(八)研究决策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决策的事项;
(九)研究决策其他需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的事项。
以上(三)、(四)项也可以由总经理委托经理层其他成
员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议事协调机构会议拟订,第(五)项
研究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可通过非会议形式拟订。
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策的具体事项,由《公司治理主体
权责清单》明确。
第三章 决策程序
第四条 对于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的决策事项,由总经理
组织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决策。属于“三重一大”事项的,
决策前应当听取党委书记、董事长意见,党委书记、董事长
可根据需要召开专题会议形成意见,意见不一致时暂缓上总
经理办公会。
经理层决策事项涉及公司职工切身利益的,应当通过职
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民主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或建议。
当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事项与总经理或者其亲属存在关
联关系的,总经理应当主动回避,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作出
决定。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
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应当充分协商,充分民主、有效
集中。
第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的召开时间及参会人员要求:
(一)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
开。
(二)出席人员为公司经理层成员。会议一般由总经理
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主持又确有必要召开时,委托 1 名经
理层成员主持。
(三)应当有半数以上经理层成员到会方可召开。经理
层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
(四)列席人员包括议题相关的部门、单位负责人。总
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人常规列席总经
理办公会。会议主持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
会议。列席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分别参加相应议题审议环节。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题及材料要求:
(一)总经理办公会议题由总经理提出,也可由经理层
成员或相关部门提出建议、总经理综合考虑后确定。
(二)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的事项,会前应当做
好充分研究论证,并征得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同意。议题主办
部门应当对所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上会材料须具有可以作为决策参考依据的深度,对必要的程
序是否履行到位、可行性及必要性分析、提请决策意见或建
议等,需要有明确的阐述。
(三)议题主办部门应提前 3 个工作日完成《公司议题
报审表》的审批流程。如内容涉及其他部门的,议题主办部
门需请相关部门会签同意。涉及法律审查或须出具法律意见
的,应提前送法律管理部门审查。
(四)会议有关议题材料经会议主持人审签后,至少提
前 1 个工作日分送参会人员审阅。
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进行充分
讨论。表决可以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
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达到应到会经理层成员半数以上为通过。
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
第九条 会议与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对应当
保密的会议内容、讨论的具体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不得对外扩散会议上的不同意见。严格控制参会人员,如参
会人员需带相关工作人员列席的,需提前请示会议主持人,
并反馈至综合部。
第十条 综合部负责会议组织、会议记录和纪要整理。
会议研究或决策的事项、过程、参与人员及其意见、结论等
内容,应当完整、详细记录。综合部和其他各部门之间应加
强沟通、主动协调,认真负责,衔接好会议内容、时间和地
点,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定事项,以总经理办公会纪
要形式发布,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第十二条 会议纪要确定的事项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承办,
综合部负责督办,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第十三条 对因外部环境出现重大变化不能执行的决策
事项,应当重新上会决策,明确该事项不再执行。
第四章 罚 则
第十四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的,按
照上级有关规定对参与决策的经理层成员实行责任追究。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规则由董事会审定,综合部负责解释,自
董事会审定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 本规则如与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或修改后的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时,以后者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