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五届二十一次董 事会拟审议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 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 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