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10-28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7-044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列表列示项目有变化,对公司损益、总
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进行了修订。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
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
准则。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
[2017]15 号)的要求,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公司将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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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做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
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本次会计政策不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不涉及以前年度的
追溯调整。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做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本次会计
政策不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1、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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