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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唐山港: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18-04-10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2018-009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 年 4 月 25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000       唐山港             2018/4/18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44.55%股份的股东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 2018 年 4 月 8 日提出临时提
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18 年 4 月 8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出的《关
于向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内容如下:
   鉴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中,拟实施每 10 股派送红股 3 股,共计派送股票股利 1,367,521,988 股,本次
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变更为 5,925,928,614 股,注册资本将变
更为 5,925,928,614 元。为此,《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应作
如下修改:
   一、《公司章程》第六条
   原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58,406,626 元。”
   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925,928,614 元。”
   二、《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原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558,406,626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普通股 4,558,406,626 股,无其他种类股票。”
   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925,928,614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普通股 5,925,928,614 股,无其他种类股票。”
   完善后的《公司章程》将依据相关上市规则公告披露,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以及因增加临时提案相应调整各议案序号外,


   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 年 4 月 25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大厦和畅厅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4 月 25 日
                  至 2018 年 4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4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       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
7       关于聘任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              √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9.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0)人
9.01    宣国宝                                              √
9.02    米献炜                                              √
9.03    杨军                                                √
9.04    张小强                                              √
9.05    孟玉梅                                              √
9.06    金东光                                              √
9.07    李建振                                                      √
9.08    单利霞                                                      √
9.09    李顺平                                                      √
9.10    李立东                                                      √
10.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5)人
10.01   荣朝和                                                      √
10.02   於向平                                                      √
10.03   权忠光                                                      √
10.04   郭萍                                                        √
10.05   李冬梅                                                      √
11.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6)人
11.01   张志辉                                                      √
11.02   肖湘                                                        √
11.03   李峰                                                        √
11.04   王小能                                                      √
11.05   高海英                                                      √
11.06   李瑞奇                                                      √
   注:听取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详见 2018 年 3 月 31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4、7、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7      关于聘任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9.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9.01   宣国宝
9.02   米献炜
9.03   杨军
9.04   张小强
9.05     孟玉梅
9.06     金东光
9.07     李建振

9.08     单利霞
9.09     李顺平
9.10     李立东
10.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01 荣朝和
10.02 於向平

10.03 权忠光
10.04 郭萍
10.05 李冬梅
11.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11.01 张志辉
11.02 肖湘

11.03 李峰
11.04 王小能
11.05 高海英
11.06 李瑞奇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董事
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4.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