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独立董事关于六届七次董事会部分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16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六届七次董事会部分审议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召
开六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
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范性文件和《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经审阅相关文件资料,我们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平、公
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预计公
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按规定进行披
露。
二、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自2007年起承担公司的注册
资本验资、公司首发上市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审计以及年度审计业务,在执行业务
的过程中,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为了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
表的审计质量,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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