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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唐山港: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0-04-22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

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全面关注

公司发展状况,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审计

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李岳军先生、权忠光先生和董

事单利霞女士三人组成,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李岳军先生担任。审

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中关于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委

员专业配置方面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各个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

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

具体会议时间和审议事项如下:

    1、2019 年 1 月 21 日,审计委员会审阅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与公司治理层沟通函—

计划阶段》,确定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及相

关事项。

    2、2019 年 4 月 15 日,审计委员会审阅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与

公司治理层沟通函—完成阶段》,并对以下议案进行审议:

   (1)《2018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2018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关于聘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预计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3、2019 年 4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对《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案》进行审议。

    4、2019 年 8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对《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的议案》进行审议。

    5、2019 年 10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对《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对公司聘任的外部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 2018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时,审计委员会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就审计工

作安排及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点问题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并督促其按

计划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如期出具审计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年度审计

工作中,工作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

如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 2019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内控建设,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聘

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 2019 年度审计工作中互相督促,提升审计质量。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8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 2019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就相关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沟通了解,同

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履行职责,并对内部审

计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提高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审计委员会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
够有效运作。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等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

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的事项。在公司编制 2018 年年度报告的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规定,加强了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

并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正式审计的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还认真审阅了 2019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半年度财务

报告和三季度财务报表,认为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

和财务状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审计

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不

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尽职

尽责地履行了职责,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

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20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结合新的监管要求,继续发挥审计委员会作用,

强化监督职能,切实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

体股东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