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21-08-11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21-032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四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在河北省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大厦二层和睦厅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监
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12 人,实际出席监事 12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志辉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集装箱泊位相关资产及津唐国际集装箱码
头有限公司 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按照唐山市海洋口岸和港航管理局、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联合印发的《唐山港集装箱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
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港实业”)的控股
子公司唐山港口集团国际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集装箱公司”)转
让公司持有的 21#、22#、25#集装箱泊位相关资产以及控股子公司津唐国际集装
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唐集装箱公司”)60%股权。本次关联交易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经公司委托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
评估报告并履行国资备案手续后,按备案的资产评估值确定转让价格,其中集装
箱泊位相关资产的转让价格为 192,887.99 万元、津唐集装箱公司 60%股权的转
让价格为 5,453.03 万元,由转让双方分别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和《股权转让
协议》。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津唐集装箱公司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将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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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加快实施唐山港集装箱资源整合,推进唐山港
集装箱运营一体化,实现港口集装箱集约化发展,形成整体合力和竞争力,打造
唐山港集装箱板块的规模和品牌效应,同时公司本次出售集装箱相关资产及股
权,不会对公司核心竞争力造成影响,有利于改善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不存在损
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1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监事季忻宇女士对本议案投反对票。主要反对理由是:认为本次交易不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建议保留集装箱业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后形成对外财务资助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津唐集装箱公司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委托贷款、
日常经营对其享有债权。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公司对津唐集装箱公司的委托
贷款本金余额为 67,390 万元;津唐集装箱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因日常经营对公
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形成欠款 39,213.09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将导致公司
被动形成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且构成关联交易。津唐
集装箱公司及下属公司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等方式尽快偿还
上述委托贷款(本金和利息)及其他欠款,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偿还完毕委
托贷款(本金和利息),在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偿还完毕其他欠款。津唐集装箱
公司、新集装箱公司、唐港实业三方共同出具《关于债务偿还的承诺函》,确保
委托贷款和日常经营欠款按期归还上市公司。
监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的业务实质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委托贷款、日
常经营对原控股子公司津唐集装箱公司享有债权的延续。公司采取了必要的风险
防控措施,确保了委托贷款和日常经营欠款的可回收性,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1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监事季忻宇女士对本议案投反对票。主要反对理由是:认为本次交易不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建议保留集装箱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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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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