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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港: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2-04-08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

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

则》等规定,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专门委

员会的作用。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换届前后,

审计委员会委员无变化。截止 2021 年末,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

董事李岳军先生、肖翔女士和董事单利霞女士三人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召集

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李岳军先生担任。

    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中关于独立董事人数比

例和委员专业配置方面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各个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

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勤勉尽责

地开展工作,为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内部和外部审计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具

体如下:

    1、2021 年 3 月 1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关于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第二次

沟通会,审阅了公司审计部的《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总结及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计划》、《2020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初稿)、安

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下简称“安永华

明”)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汇报》、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审计机构,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的《唐山
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治理层沟通报告(完成阶段)》,并就年报审

计的工作进展及主要关注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

    与上述外部审计机构关于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第一次沟通会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召开,就 2020 年度审计的重点事项及两家审计机构的工作衔接与外部审

计机构进行了沟通,确定了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安排,同时

审阅了公司审计部提交的 2020 年度 1-3 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2、2021 年 3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审阅了《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

职报告》,并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聘任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预计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审核意见。

    3、2021 年 4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审计部的《2021 年第一季度

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并对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

    4、2021 年 8 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转让集装箱泊位相关资产及津唐

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6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后形成

对外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审核意见。

    4、2021 年 8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审计部的《公司 2021 年第二

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并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修订的《审计委员会实

施细则》和《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发表审核意见。

    5、2021 年 10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审计部的《公司 2021 年第

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并对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为做好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就

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点问题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并督

促其按计划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如期出具审计报告。信永中和在 2020 年度审计

工作中,工作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

如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
信永中和为 2021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内

控建设,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与信永中和在 2021 年度审计工作中互相督促,提升审计质量。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就

相关情况与公司审计部进行了沟通了解,并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要求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在 2021 年度持续的指导监督过程中,未发现

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核上市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等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

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的事项。在公司编制 2020 年年度报告的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规定,加强了与信永中和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还认真审阅了 2021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半年度财务

报告和三季度财务报表,认为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

和财务状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审计

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不

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审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

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

    2021 年,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工

作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有效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2022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结合新的监管要求,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

立的原则,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及公司内外部审计沟通,不断健全和完善

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

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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