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23-03-01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23-015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召开七
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为进一
步优化公司治理,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人数,修改董事会特
别决议事项的董事会出席会议和决议通过条件。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
授权人士办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备案手续。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
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经四分之三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
议决议。 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
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 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
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 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
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 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
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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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
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 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
数(5 人)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10 人)时(即不足 10 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 额 1/3 时;
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 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由 15 名董事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由 9 至 13 名
组成(包括 5 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董事组成,具体人数由股东大会确定。
人,副董事长 2 人。 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 3 人且其所占董
事会人数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2 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会决议分为普 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会决议分为普
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本章程第一百一十 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本章程第一百一十
四条规定的第(五)、(六)、(七)、(八)、 四条规定的第(五)、(六)、(七)、(八)、
(十三)、(十七)项为特别决议事项, (十三)、(十七)项为特别决议事项,
其他事项为普通决议事项。 其他事项为普通决议事项。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
可举行,但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关联交 可举行,但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关联交
易事项除外)的,应当有四分之三以上 易事项除外)的,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
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作出普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 董事会作出普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
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作出特别决议 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作出特别决议
(关联交易事项除外),必须经全体董 (关联交易事项除外),必须经全体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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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的四分之三以上通过。 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
会由 12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 会由 5 至 9 名监事组成,具体人数由股
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 东大会确定。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
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 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
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 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
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
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
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
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 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 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出任的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
监事不低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即 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出任的
不低于 4 人。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 监事不低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监
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 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
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
主选举产生。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相
关条款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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