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控煤业: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金鼎活性炭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公告2021-01-21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晋控煤业 公告编号:临2021-002
债券代码:163920 债券简称:20同股01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
金鼎活性炭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活
性炭公司”)
● 委托贷款金额、期限、利率:5,000万元、期限1年、利率不
超过4.5%
一、关联交易概述
活性炭公司为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于 2020 年 3 月通过大同煤矿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对活性炭公司提供的 5,000
万元委托贷款即将到期,公司拟为其提供委托贷款续贷,金额为 5,000
万元,贷款利率不超过 4.5%,贷款期限为 1 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
属于受同一法人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能控股煤
业集团”)控制的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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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活性炭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武望国、赵杰、
曹贤庆、荣君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表决。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全体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无需获得公司股东
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大同市矿区恒安新区
法定代表人: 王伟
注册资本:426460 万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
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经批准的保
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
委托投资(股票投资除外);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
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
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
价证券投资业务;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股权投资(凭
有效许可证经营)。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总资产 23,202,618,433.80
元,净资产 5,720,247,021.75 元,营业总收入 1,009,059,217.82 元,
净利润 372,480,802.65 元。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财务公司总资产 24,903,714,573.5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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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5,937,530,204.85 元,营业总收入 567,889,352.90 元,净利
润 217,283,183.10 元。
2、关联关系
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属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控股子公司。公司与晋能
控股煤业集团及财务公司的关联关系如下:
公司为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财务公司 20%的
股权,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持有财务公司 80%的股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南郊区泉落路南
法定代表人:刘泽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伍仟肆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进出口业务;生产销售活性炭;经营本公司自产产品。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活性炭公司总资产 1,328,995,731.69
元,净资产-17790276.35 元,营业收入 270,271,986.32 元,净利润
-88,884,928.13 元。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活性炭公司总资产 1,417,60.6,041.30
元,净资产-55,025,463.43 元,营业收入 171,619,495.92 元,净利
润-36,630,602.02 元。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贷款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贷款利息:不超过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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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期限:1 年
贷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公司支持金鼎活性炭公司生产期间经营活动正常运
行。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
效率,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建设发展。委托贷款不影响公司日常资
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
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
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通过财务公司
为金鼎活性炭公司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各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
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降低企业整体融资成本。
六、截至本会议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色连煤矿提供 3 亿元委托贷
款,为全资子公司金鼎活性炭公司提供 1.63 亿元委托贷款,为全资
子公司金宇高岭土公司提供 0.2 亿元委托贷款,除上述委托贷款事项
外,公司无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无逾期情况。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1、公司董事会对该项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上市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 2、该等关联交易协议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3、基于上述原因及我们的独立判断,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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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司为活性炭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先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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