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控煤业: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22-08-30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将审议的《关于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
评估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尽职调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
管理状况,结论客观、公正,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
照》《金融许可证》,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制
度和管控流程等均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未
发现其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或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
法》规定的情形。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
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影响公
司资金独立性安全性的情形,不存在被关联方占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原因及我们的独立判断,我们同意上述报告。
独立董事:刘啸峰、张秋生、汪文生、石静霞、王丽珠
2022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