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钢股份: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18-04-11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
要求及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积极地履
行监督、核查职能,加强与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
披露,提请留任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现
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2017 年 3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举行见面会,会上
听取审计师关于审计工作及存在问题的汇报,并结合审计情况对公司 2016 年度
的年报工作给出了建议。
2.2017 年 4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16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3.2017 年 12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举行见面会,对
2017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进行了解,并提出相关注意事项,以使年报审计及披
露工作顺利进行。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16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意见
1、公司 2016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的规定编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2、公司 2016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6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内控制度和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
3、公司 2016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审核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 2016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编制和
审议的人员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四、关于会计师年报审核工作,给出评价意见,提出了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
审计委员会成员认为:鉴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进
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财务会计审计,公司决定继续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机构,期限 1 年。
审计委员会:甘贵平 李骅 袁公章 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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