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 2017 年及 2018 年颁布了以下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9 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0 号—— 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1 号——关 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2 号——关于 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统称“解释第 9-12 号”), 本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修订,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自 2018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 号) 及相关解读,对报表格式进行调整。 公司采用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修订的主要影响如下: 1.解释第 9-12 号 采用解释第 9-12 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财务报表列报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8]15 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及相关解读编制 2018 年度财务报 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比较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了调整。 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调整数 资产负债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增加+/减少-) 应收票据 3,929,185,370.91 -3,929,185,370.91 应收账款 238,631,759.70 -238,631,759.70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4,167,817,130.61 4,167,817,130.61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382,873,336.34 15,861,244.81 398,734,581.15 工程物资 15,861,244.81 -15,861,244.81 固定资产清理 应付票据 2,376,200,000.00 -2,376,200,000.00 应付账款 3,251,525,630.78 -3,251,525,630.78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5,627,725,630.78 5,627,725,630.78 应付利息 26,954,804.80 -26,954,804.80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26,954,804.80 26,954,804.80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合计 10,221,232,147.34 10,221,232,147.34 2017 年度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 调整数 合并利润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增加+/减少-) 管理费用 50,786,695.98 -50,786,695.98 研发费用 50,786,695.98 50,786,695.98 合计 50,786,695.98 50,786,695.98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 润、总资产和净资产等无实质性影响。 董事会说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符 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