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提名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经过相关资料文件充分了解且核实后,本 着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提名吕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增补独立董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诚实信用,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 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任董事职务的要求;同意通 过该提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骅 袁公章 赵峰 黄国君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