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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柳钢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8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经过相关资料文件充分了解且核实后,现
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本着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任何虚假陈述。
    二、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
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
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
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
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目前,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适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有效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原则,将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
管理的主要方面。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为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
况,我们对该报告表示同意。
    四、关于人员选聘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议提名陈有升先生、覃佩诚先生、韦军尤先生、谭绍栋先生、吴春平
先生为公司董事,罗琦女士、池昭梅女士、吕智先生、赵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以上人员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
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
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选举
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
聘任决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追加确认 2020 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
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审议通过的《关于追加确认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
计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均遵
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
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关联
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主要依赖。我
们同意此次追加确认与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该事项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具有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
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
聘审计机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独立董事津贴调整的独立
意见
    此次董监高薪酬方案及独立董事津贴调整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
行业及地区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
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符合公司长远利益。该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查,2020 年度以及累计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罗琦 池昭梅   吕智   赵峰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