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作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 等有关要求,我们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但延续 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资金等情况。 独立董事:罗琦 池昭梅 吕智 赵峰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