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钢股份:柳钢股份独立董事关于重新预计2021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21-08-26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重新预计 2021 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经过相关资料文件充分了解且核实后,现
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重新预计 2021 年部分日常关联
交易的,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审议通过的《关于重新预计 2021 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
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重新预计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均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
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关
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主要依赖。
独立董事:罗琦 池昭梅 吕智 赵峰
2021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