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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柳钢股份: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2-08-25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2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经营管理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与改革工
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柳
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置总经理 1 名,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
议,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行使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赋予的职权。
   公司设置副总经理若干名、董事会秘书 1 名、总会计师
1 名,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与总经理一并组成公司经理
层。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是公司经营管理权的总代表,负责
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拥有经营权。总经理等经理层由董事会
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
    第四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
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1—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
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
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享有行使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资金运用、资产
运用和签订重大合同的审批权限。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 公司将依据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聘
任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六条 公司设若干名副总经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按
照岗位职责开展分管工作。
    第七条 总会计师主要职权:
   (一) 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的财务工作,贯彻
国家有关财经政策,遵守财经纪律,依法行使会计的核算
和监督职能;
   (二) 组织拟订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明确财务人员
职责, 并督促执行;
   (三) 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定期分析计划执行情
况,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四) 组织公司日常核算,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开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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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检查、督促按时交纳各种税金,审核对外报告的会计
报表和资料;
   (五) 不断完善财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核算水平;
   (六) 定期组织财产清查和债权债务清理,督促有关
部门完善管理制度,按规定清理盘盈、盘亏、毁损和呆帐
损失; (七) 参与审查和拟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协议,参
与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报告,运用财务资料为公司决策
提供依据。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主要职权详见公司《董事会秘书工
作制度》。


                  第三章   工作会议
                第一节 总经理办公会
    第九条 总经理职权中需要决策的事项,应参照《柳钢股
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柳钢股份总经理办公会议事
规则》执行。
               第二节 生产经营专题会
    第十条 公司一般每周召开一次生产经营专题会,如有
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参加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及总会计师,总经理认为必要时,可扩大到部门经
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经理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
会议:
  (一)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3—
   (二)其他副总经理提议时;
   (三)董事会提议时;
   (四)出现突发情形。
    第十一条 会议内容
   (一)传达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研究
制定公司相关生产经营工作的贯彻落实措施;
   (二)总结上一阶段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工作要
求和具体措施;
   (三)研究讨论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遇到的新情况、新
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对策和措施;
   (四)讨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事项之外需要研究审
议的事项;
   (五)会议主要议题:采购、经销、技改、财务、企业
管理与风险控制、技术、质量、设备、生产、安全工作
等。
    第十二条 会议议程
   (一)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外出或不能履行职
务时,由总经理授权一名副总经理代为召集和主持;
   (二)由相关议题单位主管汇报近阶段工作情况,提出
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三)与会人员就前述问题充分讨论并发表意见;
   (四)会议主持人对下一阶段生产经营重点工作进行强
调和部署;
   (五)需会议上通报或需讨论通过多个议题事项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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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逐项进行。
    第十三条 会议准备
  (一)公司办公室每周五前跟总经理确认下周会议主题
及时间,根据要求及时做好会议通知;
  (二)相关单位根据会议主题准备会议汇报材料,一般
应在会议召开前 1 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办公室;
  (三)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参会的,应提前向主持人请假
或说明情况,并派本部门的相关人员参会。
    第十四条 会后工作
  (一)办公室负责形成会议纪要、决定等文件的,经总
经理签发后送达各位副总经理、公司有关单位和部室;对
需要向董事会报批的事项,必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才能实
施。
  (二)与会人员需注意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第四章 报告制度
    第十五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公司重大
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重大投资项
目的进展情况等方面。报告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并保
证其真实性。
    第十六条 董事会或者监事会认为必要时,总经理应在
接到通知的五日内按照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报告工作。
    第十七条 总经理在贯彻实施董事会决议的过程中应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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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董事长。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经理层应主动接受董事会、监事会和其直接
上级在职权范围内的监督检查。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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