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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柳钢股份:柳钢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号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进行
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
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
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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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之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
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
财政部新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
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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