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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庆钢铁: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0-30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重庆钢铁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拟审议《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
事前审议,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一、因公司与历史关联方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
属公司(下称“重钢集团”)之间钢铁贸易业务不断扩大,公司根据实
际情况拟调整与重钢集团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的销售定位和客户定位,有利于扩大公司的
销售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且交易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不会对
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同意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辛清泉、徐以祥、王振华、郑玉春

                                             2018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