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重庆钢铁: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30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经过审慎考虑,现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王布林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1. 本次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重
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经核查,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王布林先生的学历、专业知识、技
能、管理经验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且具备
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未发现有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 我们同意聘王布林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

    二、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 公司调整与历史关联方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销售定位和客户
定位,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 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调整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三、关于重庆钢铁间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承诺事项的独立意
见
     1. 经核查,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四源合(上海)钢铁产业股权投资
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和实际控制人四源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其
作出的特定承诺,是依据 2018 年 4 月 27 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
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
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作出的承诺事项调整。
本次间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承诺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
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变更承诺未损害公司及其
他投资者利益。
     2.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承诺事项。




                        独立董事:辛清泉、徐以祥、王振华、郑玉春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