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20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1-017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 Iron & Steel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在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1 年 3 月 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吴小平主席召
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 5 名(其中委托出席监
事 2 名,许旭东监事、王存璘监事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
议,已分别委托吴小平主席、周亚平监事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计提 2020 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 2020 年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
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
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
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
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上述报告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82 亿
元,截至 2020 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87.86 亿元。由于公司 2020 年年
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同意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建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2020 年度环境及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
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七)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2020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0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实际发放情况符合既定的薪酬设计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服务能
力,董事会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建议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关于 2021 年度计划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关于公司与宝武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认为:董事会关于《关于公司与宝武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
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合作,有利于公司优化
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符合公
3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自愿、平等、诚信、
公允的交易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
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关联监事王存璘、许旭东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关于公司与中国宝武订立 2021 至 2023 年度《服务和
供应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包括每年金额上限)的议案
监事认为:董事会关于《关于公司与中国宝武订立 2021 至
2023 年度<服务和供应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包括每年金额上限)
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中国宝武钢铁集
团有限公司订立《服务和供应协议》,借助中国宝武的品牌、优
势、渠道、资源,有利于公司未来生产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协议及有关协议项下之建议金
额上限,乃经公平磋商并根据一般商业条款订立,有关交易和金额
上限对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而言属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
关联监事吴小平、王存璘、许旭东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董事会会议的合规性
部分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并依据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该次董事会审议议案进行了监
督。监事会认为:该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未发现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违反有关法
4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20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