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高管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认 真审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关于高管 2021-2023 年薪酬的 方案》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高管 2021-2023 年薪酬的方案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目标 拟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同意《关于高管 2021-2023 年薪酬的方案》。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辛清泉、徐以祥、王振华 2021 年 4 月 29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