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对 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购买长寿钢铁资产 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1. 公司购买重庆长寿钢铁有限公司的铁前资产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所必需,能确保公司持续稳定生产,且交易根据公开、公平、 公允原则定价,交易结算方式和时间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 我们同意将《关于购买长寿钢铁资产的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辛清泉、徐以祥、王振华 2021 年 6 月 10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