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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庆钢铁: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12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认

真审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材料,经过审慎考虑,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 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经核查,谢志雄先生、邹安先生、姚小虎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任职条件,且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未发现有不

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在禁

入期的情况。

   3. 我们同意聘谢志雄先生任公司总裁,姚小虎先生任公司高级副总裁;

同意聘邹安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联席公司秘书。

    二、关于购买长寿钢铁资产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 公司购买重庆长寿钢铁有限公司的铁前资产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所必需,能确保公司持续稳定生产,且交易根据公开、公平、

公允原则定价,交易结算方式和时间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我们事前认可。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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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 我们同意《关于购买长寿钢铁资产的关联交易议案》。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辛清泉、徐以祥、王振华

                                          2021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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