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关于订立《供应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8-21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1-063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 Iron & Steel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订立《供应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与四川德胜集团钒
钛有限公司(简称“四川德胜”)订立《供应协议》。
协议项下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
事宋德安、周平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盛学军、张金若、郭杰斌事前认可该关联交易
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对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而言公平合理。
该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四川德胜订立《供应协议》,
约定公司销售给四川德胜的产品/或物料在 2021 年 8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总额不超过 98,700 万元。
鉴于,四川德胜为公司副董事长宋德安(关联自然人)所控制
的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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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协议项下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
于公司与四川德胜订立 2021 年<供应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联董事宋德安、周平已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
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日,公司与四川德胜签订《供应协议》。
二、关联方介绍
法人名称: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11207106953A
法人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乐山市沙湾区铜河路南段 8 号
法定代表人:宋德安
注册资本:23,75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
(不含危险货物);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发电、输电、供电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
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钢、铁
冶炼;钢压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机械
设备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装卸搬运;普通
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
运输站经营;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零售;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
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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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
四川德胜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总资产 922,487
净资产 297,689
营业收入 922,321
净利润 47,087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签订日期
2021 年 8 月 20 日。
(二)合同主体
公司与四川德胜。
(三)交易期限
2021 年 8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四)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销售给四川德胜的产品/或物料在 2021 年 8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总额不超过 98,7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品种 数量(万吨) 单价(元/吨) 金额(万元)
焦炭 12 3,500 42,000
生铁 11.5 3,800 43,700
铁矿石 10 1,300 13,000
合计 / / 98,700
(五)定价基准
1.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按公平公正原则,采用恰当、合理与
公允的定价方法订立交易协议。
2. 有国家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指导价;没有国家指导价的按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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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价。市场价应通过双方平等协商,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及参照
可比的市场交易价。
3. 公司向四川德胜销售产品/或物料之价格,不可低于公司向独
立第三方销售相同类别产品/或物料之价格。
4. 公司承诺以不低于向独立第三方销售类似产品/或物料的标准
和条件,向四川德胜销售产品/或物料。
(六)付款
按照公司销售政策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四川德胜订立供应协议,有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根据前述交易和定价原则,该关联交易对公司具有积极的影响。
此外,关联交易协议及有关协议项下之建议交易金额上限,乃经公
平磋商并根据一般商业条款订立,有关交易和金额上限对公司及其
股东整体利益而言属公平合理。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将《关于公司与四川德胜订立 2021 年<供应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依法发表了独立意见:
1. 公司与四川德胜订立供应协议的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且交易根据公开、公平、公允原则定价,交易结算方式、
金额上限和时间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也
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我们事前认可。
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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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 同意《关于公司与四川德胜订立 2021 年<供应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与四川德胜订立 2021 年<供应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四川德胜订立供应协议的关联交易,
有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且交易根据公开、公平、公允原则定价,
交易结算方式、金额上限和时间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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