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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钢铁:关于出资组建合资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2021-08-30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1-067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 Iron & Steel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组建合资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拟与宝武集团环境
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宝武环科”)共同出资组建合资公司,
其中:公司持股比例 49%,出资人民币 4,900 万元;宝武环科持股
比例 51%,出资人民币 5,100 万元。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月内,公司与宝武环科进行
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3,893.58 元,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与本次交
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0.00 元,均未达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
      本次出资组建合资公司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

      该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宝武环科出资组建“宝武环科重
庆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简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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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币 10,000 万元,其中:公司持股比例 49%,出资人民币 4900 万
元;宝武环科持股比例 51%,出资人民币 5,100 万元。合资公司成
立后,将有序承接钢铁水渣、钢渣、尘泥等相关固废业务。
    2021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
于公司与宝武环科组建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以及宝武环科履行完内部审批程序后,双方正式签订合资
合同。
    公司与宝武环科同受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系关联
法人,故本次出资组建合资公司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月内,公司与宝武环科进行的
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3,893.58 元,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
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0.00 元,均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MA1GL9A9X6
    法人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逸仙路 2816 号一幢一层 A006 室
    法定代表人:陈在根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环境保护、治理评价及相关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
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环保工程:生态修复(除专项)、
土壤改良、河道整治、污染场地整治、土壤修复;节能、环保设备
及相关材料的研发、租赁与销售;环保产品的生产(限分支机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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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与销售;再生资源的回收、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综合利
用与产品研发、销售;危险废弃物经营(涉及许可的按许可证经
营);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
民 用 爆 炸 物 品 、易 制 毒 化 学 品 )的 销 售 、 生 产 (限 分 支 机 构经
营);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土壤及地下水调查;土壤及地下水修
复药剂的研发;空气、污水、噪声治理与净化地下水修复;耐火材
料制造、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冶金辅料(除专项)的加工
(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宝武环科最近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82.74 亿元,净资产 42.66 亿元,营业总收入 76.41 亿
元,净利润 7.17 亿元。
     三、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宝武环科重庆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暂定名)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重庆市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冶金矿产品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再生
资源的回收销售;钢铁渣、除尘灰(泥)、废耐材、脱硫石膏等回
收、分选、加工及销售;高炉水渣加工及销售;矿渣微粉销售;非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治理结构:设执行董事 1 名,由宝武环科推举候选人;设监事
2 名,由宝武环科和公司各推荐 1 名候选人,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
理若干名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51%         货币             5,100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49%         货币             4,900
              合计                 100%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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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四、合资合同主要内容
    (一)注册资本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 其中:
    宝武环科以货币(人民币)认缴出资 5,1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51%;
    公 司 以 货 币 ( 人 民 币 ) 认 缴 出 资 4,900 万 元 , 占 注 册 资 本
49%。
    (二)股东出资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股东各方按其认缴出资比例,自合资公司
设立(首次获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出资人民
币 1000 万元(宝武环科 510 万元,公司 490 万元),全部注册资本
根据合资公司需要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由股东各方以每期出资总
额为基数,按照各自认缴出资比例,及时、同步、足额实缴到位。
    (三)治理架构
    股东会:合资公司设立股东会,作为权力机构,根据合资公司
章程约定的议事方式、内容和表决程序,行使职权。
    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合资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监事二
名、总经理一名,根据合资公司章程的约定行使职权。执行董事为
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宝武环科推荐后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监
事由宝武环科和公司各推荐一名后经股东会选举产生;总经理由宝
武环科推荐后经股东会聘解,执行董事可兼任总经理。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合资合同及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且该违约行为给
合资他方或合资公司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承担责任并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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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损害方及合资公司的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
的损失。
   合同各方都违反合同规定义务的,应当各自分别承担相应的违
约责任。
   (五)争议的解决
   合资各方或合资方中的双方之间在合资合同的解释、履行或在
合资公司的经营上可能发生争议时或实际发生争议时,争议各方或
双方应尽力通过协商顺利解决。
   发生前款争议且在合资一方向合资他方发出书面的争议通知后
六十日内仍然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有权向合资公司所在
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涉及争议事项的条款外,
合资合同的其它条款继续履行。
   (六)生效
   合资合同自合资各方签署后生效。
    五、出资金额厘定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
并按照出资金额确定其投资的权益比例。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公司与宝武环科共同出资组建合资公司,并以此为平台有序承
接公司水渣、钢渣、尘泥等相关固废业务,通过固废资源产品化和
高值化,为公司创造增量价值,并助力创建生态工厂,发展新型工
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要求。
    七、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同意将《关于公司与宝武环科组建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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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依法发表了独立意
见:
   1.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与关联方共同出资组建合资公司,符
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存在
损害公司利益、公司股东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 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我们事前认可。本
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 同意《关于公司与宝武环科组建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公司与宝武环科
组建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意见:董事会关于《关
于公司与宝武环科组建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宝武环科共同出资
组建合资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均以货
币方式出资并按照出资金额确定其投资的权益比例,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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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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