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2-03-31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1 年度,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审慎履行职责,现
就 2021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1 年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年工
作由两届委员共同完成。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由辛清泉(主席)、
周平、徐以祥、王振华 4 位非执行董事组成,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由张
金若(主席)、周平、盛学军、郭杰斌 4 位非执行董事组成,两届委
员会中均包括独立董事 3 名,且主席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
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任职条件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会议情况
如下:
(一)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十二次会议,会议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
“安永华明”)2020 年度审计结果及相关事项沟通报告进行了交流,
听取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 2021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会议还审议了公司关于计提 2020 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2020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 年度计划预算、续聘 2021 年度财
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宝武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国宝武订立 2021 至 2023 年
度《服务和供应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包括每年金额上限)的议案。
(二)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了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21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了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四)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重点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 在安永华明出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后,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安永华明从事的审计工作进
行了总结。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执业过
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企业内
部控制审计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了整合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
构应尽的职责,审计收费合理。据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
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2. 在安永华明进场审计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安永华明沟通
了 2021 年度审计计划及具体的工作安排,并对审计人员的独立性进
行了审核。安永华明进场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其就审计过程中发
现的问题以及审计报告提交的时间进行沟通和交流。安永华明出具初
步审计意见后,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审计委员会与安永华明
就审计情况进行双向沟通。
(二)指导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2021 年 3 月 1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审计部门
关于《2020 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公司 2021 年年度内部审计工
作计划》的汇报,对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质量提出指导性意见,要求
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对内部审计发现的
问题研究分析,并建议注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
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管理绩效。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1. 2021 年 3 月 1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安永华明在 2020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建议,就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评估等事项交换意见。
2.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公司 2020 年定期财务报告,
认为公司 2020 年定期财务会计报表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
行编制,符合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规定,能够充分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2021 年 3 月 1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和安永华明
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规范的业务流
程,公司内部控制总体有效,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审议关联交易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与中国宝武订立《服务和供应协议》等
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该等关联交易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
真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充分发挥委员的专业水平和执业经验,为
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2022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继续
秉承审慎、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工作地开展工
作,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
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充分发
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作用。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张金若、周平、盛学军、郭杰斌
2022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