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铁路:大秦铁路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7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郝生跃
作为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的工作中,坚
持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切实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 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博士研究生学历。1995 年 6 月至 2016 年 7 月,历任中国路桥集团海外部投
标报价处副处长,北京交通大学经管学院副教授、教授、副院长,研究生院副院
长。2016 年 7 月至今任北京交通大学经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非上市
公司江苏省铁路集团和北京城建集团外部董事。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
举,担任大秦铁路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
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1%及以上的已发行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及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亦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
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法定会议情况
2022 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我
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全年认真审议
董事会议案 40 项,均投赞成票。2022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如下:
应参加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亲自出 委托出
独立董事姓名 董事会 方式出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 的次数
郝生跃 6 6 6 0 0 否 2
2、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2年,公司管理层与独立董事保持了定期沟通,每月按时发送公司情况
通报,使我们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监督和核查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董
事会决议执行和经理层履行职责等情况。同时,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
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
性,切实保护公众股东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度,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制度要求,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阅、研究,
对关联交易是否必要、客观,是否有利于公司经营,定价是否合理,是否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发表独立意见。经查
核,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准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包括: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的议案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继续
签署《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无对外担保事项。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完成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320亿元。2022年在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公司一直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
在违法违规情形。
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董监高薪酬能够客观反映其付出的劳动、承担的风险与
责任。
5、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鉴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尽职尽
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同意2022年度继续聘用毕
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鉴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尽责尽
职,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同意2022年度继续聘用普
华永道担任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6、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1年,母公司度实现净利润11,877,019,32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
以2021年末公司总股本14,866,908,025股为基数,每股派现金股利0.48元(含税),
共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7,136,115,852元。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年度。
2021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核实,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从公司实际出发,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
7、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
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将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进行公告
披露。
8、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围绕内部控制管理目标,依据公司管理实际,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遵循了企业内部控制评价的重要性和全面性原则。评价内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
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各个控制要素,评价范围包括公司本
部和所属主要站段等部门和单位,涵盖了公司重要业务领域的重要业务流程。为
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
理保障。
9、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我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和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
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各专业委员会规范有序地按照其工作制度开展
工作。
10、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我以对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
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加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公司内审部门、审计机构的沟通,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治理情况,提供
独立、专业的建议。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努力维护公司股东
的利益。
2023年,我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
公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为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
司治理水平提升做出应有的贡献。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许光建
作为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的工作中,坚持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
行职务,切实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博士研究生学历,1984 年 12 月至 2001 年 6 月任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管
理系任教,先后担任副教授、教授、系主任;2001 年 6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中国
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任教,先后担任副院长、常务副院长;2019 年 5 月至今,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经公
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大秦铁路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
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1%及以上的已发行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及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亦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
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法定会议情况
2022 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会议。作为新任职的独立
董事,我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全年认真审议董
事会议案 10 项,均投赞成票。2022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
下:
应参加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亲自出 委托出
独立董事姓名 董事会 方式出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 的次数
4 4 4 0 0 否 1
许光建
2、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2年,公司管理层与独立董事保持了定期沟通,每月按时发送公司情况
通报,使我们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监督和核查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董
事会决议执行和经理层履行职责等情况。同时,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
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
性,切实保护公众股东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度,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制度要求,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阅、研究,对关
联交易是否必要、客观,是否有利于公司经营,定价是否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发表独立意见。经查核,
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准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包括: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继续
签署《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无对外担保事项。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完成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320亿元。2022年在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公司一直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
在违法违规情形。
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董监高薪酬能够客观反映其付出的劳动、承担的风险与
责任。
5、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
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将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进行公告
披露。
6、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围绕内部控制管理目标,依据公司管理实际,内部控制评价工
作遵循了企业内部控制评价的重要性和全面性原则。评价内容包括内部环境、风
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各个控制要素,评价范围包括公司
本部和所属主要站段等部门和单位,涵盖了公司重要业务领域的重要业务流程。
为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
合理保障。
7、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自己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和提名委员会委
员。
报告期内,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各专业委员会规范有序地按
照其工作制度开展工作。
8、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我以对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
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加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公司内审部门、审计机构的沟通,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治理情况,提供
独立、专业的建议。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努力维护公司股东
的利益。
2023年,我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
公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为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
司治理水平提升做出应有的贡献。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樊燕萍
作为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的工作中,坚持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
行职务,切实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博士研究生学历,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智能管理会计
研究院学术院长,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山西省审计学会副会长,山西省会计学会
资源与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太原市会计学会理事。经公司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大秦铁路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
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1%及以上的已发行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及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亦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
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法定会议情况
2022 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会议。作为新任职的独立
董事,我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全年认真审议董
事会议案 10 项,均投赞成票。2022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
下:
应参加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亲自出 委托出
独立董事姓名 董事会 方式出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 的次数
4 4 3 0 0 否 1
樊燕萍
2、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2年,公司管理层与独立董事保持了定期沟通,每月按时发送公司情况
通报,使我们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监督和核查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董
事会决议执行和经理层履行职责等情况。同时,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
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
性,切实保护公众股东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度,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制度要求,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阅、研究,对关
联交易是否必要、客观,是否有利于公司经营,定价是否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发表独立意见。经查核,
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准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包括: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继续
签署《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无对外担保事项。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完成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320亿元。2022年在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公司一直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
在违法违规情形。
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董监高薪酬能够客观反映其付出的劳动、承担的风险与
责任。
5、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
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将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进行公告
披露。
6、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围绕内部控制管理目标,依据公司管理实际,内部控制评价工
作遵循了企业内部控制评价的重要性和全面性原则。评价内容包括内部环境、风
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各个控制要素,评价范围包括公司
本部和所属主要站段等部门和单位,涵盖了公司重要业务领域的重要业务流程。
为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
合理保障。
7、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自己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报告期内,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各专业委员会规范有序地按照
其工作制度开展工作。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在中期财务报告编制和披露
过程中,多次听取年审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及时、详尽了解审计工
作进度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督促。注重外部审计与内
部审计和控制体系的结合和衔接,保证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切实维
护中小股东利益。
8、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我以对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
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加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公司内审部门、审计机构的沟通,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治理情况,提供
独立、专业的建议。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努力维护公司股东
的利益。
2023年,我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
公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为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
司治理水平提升做出应有的贡献。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磊
作为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的工作中,坚
持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切实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博士研究生学历,2004 年起,先后在美国佐治亚州立大学罗宾逊商学院、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任教。历任北京大学会计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大秦铁路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
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1%及以上的已发行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及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亦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
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法定会议情况
2022 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我
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全年认真审议
董事会议案 40 项,均投赞成票。2022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如下:
应参加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亲自出 委托出
独立董事姓名 董事会 方式出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 的次数
陈磊 6 6 6 0 0 否 2
2、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2年,公司管理层与独立董事保持了定期沟通,每月按时发送公司情况
通报,使我们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监督和核查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董
事会决议执行和经理层履行职责等情况。同时,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
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
性,切实保护公众股东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度,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制度要求,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阅、研究,
对关联交易是否必要、客观,是否有利于公司经营,定价是否合理,是否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发表独立意见。经查
核,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准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包括: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的议案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继续
签署《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无对外担保事项。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完成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320亿元。2022年在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公司一直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
在违法违规情形。
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董监高薪酬能够客观反映其付出的劳动、承担的风险与
责任。
5、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鉴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尽职尽
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同意2022年度继续聘用毕
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鉴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尽责尽
职,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同意2022年度继续聘用普
华永道担任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6、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1年,母公司度实现净利润11,877,019,32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
以2021年末公司总股本14,866,908,025股为基数,每股派现金股利0.48元(含税),
共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7,136,115,852元。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年度。
2021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核实,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从公司实际出发,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
7、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
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将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进行公告
披露。
8、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围绕内部控制管理目标,依据公司管理实际,内部控制评价工
作遵循了企业内部控制评价的重要性和全面性原则。评价内容包括内部环境、风
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各个控制要素,评价范围包括公司
本部和所属主要站段等部门和单位,涵盖了公司重要业务领域的重要业务流程。
为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
合理保障。
9、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自己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根据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各专业委员会规范有序地按照其工作制度开展工作。
2022年,在年报、中期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多次听取年审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
的汇报,及时、详尽了解审计工作进度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以书面形
式进行督促。注重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和控制体系的结合和衔接,保证了信息披
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10、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我以对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
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加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公司内审部门、审计机构的沟通,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治理情况,提供
独立、专业的建议。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努力维护公司股东
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