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规范完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公告的更正公告2020-12-26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0-073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规范完善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在《中
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规范完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公
告》(公告编号:临2020-069)。
由于工作疏忽,录入信息填写错误,现更正如下:
原公告中内容:
二、规范完善后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港口集团于2006年10月、2010年10月、2013年3月、2019
年4月分别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书》。
作为港口股份的控股股东,港口集团出具本承诺,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对前
述四项承诺所涉公司、泊位资产及港口集团避免同业竞争义务进行进一步明确和
规范。港口集团现作出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港口股份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
业拥有如下经营性海港泊位,并已采取相关措施避免同业竞争:
港口集团 泊位
序号 拥有主体 泊位名称
控制股份比例 个数
1 连云港东粮码头有限公司 71.89% 庙岭港区 33 号泊位 1
1
新益港(连云港)码头有
2 100% 墟沟港区 67-69 号泊位 3
限公司
江苏新苏港投资发展有限
3 40% 旗台港区 87-88 号泊位 2
公司
连云港新海湾码头有限公
4 75% 赣榆港区 201-204 号泊位 4
司
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
5 51% 庙岭港区 24-28 号泊位 5
有限公司
连云港新圩港码头有限公
6 100% 徐圩港区 101-102 号泊位 2
司
7 港口集团 - 庙岭港区 31-32 号泊位 2
现更正如下:
为避免同业竞争,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承诺人”、“港
口集团”)于 2006 年 10 月、2010 年 10 月、2013 年 3 月、2019 年 4 月分别出具
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书》。
作为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口股份”)的控股股东,
港口集团出具本承诺,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对前述四项承诺所涉公司、泊位资产
及港口集团避免同业竞争义务进行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港口集团现作出承诺如
下:
1、截至本承诺书出具之日,除港口股份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
业拥有如下经营性海港泊位,并已采取相关措施避免同业竞争:
港口集团
泊位
序号 拥有主体 控制股份比 泊位名称
个数
例
连云港东粮码头有
1 71.89% 庙岭港区 33 号泊位 1
限公司
新益港(连云港)
2 100% 墟沟港区 67-69 号泊位 3
码头有限公司
江苏新苏港投资发
3 40% 旗台港区 87-88 号泊位 2
展有限公司
连云港新海湾码头
4 65% 赣榆港区 201-204 号泊位 4
有限公司
连云港新东方集装
5 51% 庙岭港区 24-28 号泊位 5
箱码头有限公司
2
港口集团
泊位
序号 拥有主体 控制股份比 泊位名称
个数
例
连云港新圩港码头
6 100% 徐圩港区 101-102 号泊位 2
有限公司
7 港口集团 - 庙岭港区 31-32 号泊位 2
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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