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连云港: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3-27  

                           连云港 601008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2020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谨遵勤勉义务,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作用。
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倪受彬,男,汉族,1973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
曾任安徽铜陵学院图书馆助理馆员,中国工商银行漕河泾开发区支行信贷员,中
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法律事务主管,第一证券有限公司法律部经理,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授、院长。现任同济大学教授,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沈红波,男,汉族,1979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
英国特许公认注册会计师(ACCA)。曾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后。现任复
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4 月至今任本
公司独立董事。

    侯剑,男,汉族,1971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
曾任中远(集团)有限公司教师、培训主管。现任上海海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
教授,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20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
交易等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连云港 601008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年度,独立董事按规定参加了公司召开的9次董事会会议。对提交董事
会审议的议案均表决同意,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报告期,我们认真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对相关事项
的说明汇报。我们运用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对董事会审议事项提出建议和意见,
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公司经营管理层注重与我们的沟通交流,每次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都充分准备会议资料,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为我
们履职提供了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要事项审议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以及 2020 年度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等根据相关规定应予以披露的关联交易
事项均进行了事前审核,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程序,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公司母体未新增对外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担保余
额合计为53.78万元。

    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其主营业务包括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偿服务授信额
(指担保、票据承兑、贴现、委托贷款、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2020年预计日
最高余额为不超过 100 亿元(包括手续费),2020年实际提供的担保额度未超
出预计限额。

    财务公司于2018年7月为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
谊咨询”)提供担保,具体为:
   连云港 601008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科谊咨询申请财务公司为其出具金额为53.78万元的履约保函。科谊咨询以
在财务公司存入的人民币53.78万元保证金提供质押反担保,非经财务公司同意,
科谊咨询不得对保证金专户内资金进行支用、划转或做其他任何处分。截至报告
期末,该担保事项正在履行之中。

    报告期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担保事项遵守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和公司《对外担
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聘任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情况

    报告期独立董事审查了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聘任财务总监以及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事项。

    我们认为:高级管理人员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运营;徐云女士具备
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所需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公司财务总监工作。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核发遵照了《公司法》、《公司章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年度薪酬体现了“责、权、利”相一致的激励约束要
求。

    (四)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发布了《2019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及时合规地
发布了业绩预告,向投资者提示了业绩同比出现较大变动的情况,业绩预告数据
与《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数据不存在重大差异。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继续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支付费用38万元,内部
控制审计支付费用30万元。
   连云港 601008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承担公司财务报表和内
部控制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水准和相应资质,能够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0年5月21日,公司发布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于5月28
日完成了利润分配的具体工作。

    我们认为:报告期现金分红符合《公司章程》、《2018-2020年度股东回报
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做到了以现金分红持续回报股东的承诺。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公司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及后续再融资过程中分别出具的各项《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书》内容进行了规
范完善,对前述承诺所涉公司、泊位资产及港口集团避免同业竞争义务进行了进
一步明确和规范 。

    我们认为:规范完善后的承诺进一步强调了港口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不会直
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港口股份所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活动,优化了
相关资产注入港口股份的前置条件,明确了相关资产注入港口股份的具体时间和
期限,突出了港口股份在资产注入方面拥有的自主权。控股股东本次规范完善避
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符合公司目前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实现公司权益的
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0年全年共披露定期报告及摘要4份,临时公告73则,上网文件48篇,包
含会议通知、决议、专项意见、公司章程等。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以及关于规范信息披露工作的相关制度规定,确保信息披露及时、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
   连云港 601008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1)第1794号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我们认为:内部控制的实施运行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确保资产安全,
防范经营和管理风险。

    (十)闲置资金理财情况

    2020年,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得以保证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最高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循环投资、滚动使用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全年获
得理财收益177.33万元。

    我们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投资
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十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我们在上
述专门委员会中均有任职,在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三个专门委员会中任职人
数占到三分之二,并担任主任委员。报告期各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针对设立合资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等事项共召开了
2 次会议,形成了专项审核意见。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针对定期报告、关联交易、闲置资金理财等事项共
召开了 5 次会议,并参与了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工作,形成了专项审核意见。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针对提名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事项共
召开了 3 次会议,形成了专项审核意见。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针对董事和高管年度薪酬事项共召开了 1 次会
议,形成了专项审核意见。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我们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
   连云港 601008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履职,为公司积极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科
学决策、依法运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请各位董事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倪受彬、沈红波、侯剑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