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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文峰股份: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8-04-18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 2018-005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
陈松林、顾建华、武宏旭、王钺、孙一宁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事前已得到独立董事认可,独董们经过核查,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均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活动而产生,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等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
赖。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内容合规,并以市场价格及政府指导价作为定价原则,
合理、公允。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决策程序符合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该议案没
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7 年预   2017 年实
 关联交易
                           关联方                  计金额     际发生额             内容
   类别
                                                  (万元)    (万元)
                                                                           黄金、珠宝首饰等商品
商品联销①   上海水明楼珠宝有限公司                 4000.00     3258.43
                                                                           的联销
销售商品     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            260.00      178.52    电器、电脑等商品销售
承租房产     南通文峰恒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       40.00       53.33    承租库房
出租房产     南通文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等              400.00      300.00    出租商铺等
                     合 计                          4700.00     3790.28              --
     与预计额度存在偏差的原因:一是受经济形势、网购、竞争加剧等影响致水
明楼黄金珠宝销售未达预期;二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文景置业有限公司将部分
商铺出租给关联方南通文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该租赁协议经双
方协商后终止,故仅收取了 2017 年 1-9 月的租赁费。
     注①:联销是一种零售商与供应商合作经营的方式,即供应商提供约定品牌
商品在零售商门店指定区域设立专柜,由零售商与供应商共同负责销售,在实现
销售后零售商从销售收入中按约定的比率进行扣点或按照一定利润保底分成的
一种经营模式。
     联销与经销是公司百货销售的主要销售模式,其中联销方式实现的销售收入
占销售收入的 95.13%(按 2017 年度计算)。联销的特点是零售商不负责待销售
商品的库存和进货,而由供应商自行组织负责;该等待销售商品在实现销售之前
不计入零售商的存货之内,零售商不承担其相关风险;待实现销售后,零售商才
确认销售收入以及确认销售成本;在实现销售后,零售商按照与供应商事先约定
的扣率扣除应由零售商获得的扣点后,将其余收入支付给供应商作为零售商的采
购成本。
     (三)、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关联交易                                         发生额
                         关联方                                      内容
  类别                                          (万元)
商品联销   上海水明楼珠宝有限公司                3,300.00   黄金、珠宝首饰等的联销
                                                            电器、电脑销售及提供售
销售商品   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           180.00
                                                            后服务等
承租房屋   南通文峰恒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       55.00   承租库房
出租房屋   江苏文峰汽车连锁发展有限公司             55.00   出租办公用房
                     合 计                       3,590.00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水明楼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明楼珠宝”)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曹健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平顺路 600 号 3 楼 325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5665858452
     经营范围:珠宝首饰、工艺礼品、钟表、眼镜(除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的批发)、
日用百货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珠宝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成立日期:2010 年 12 月 28 日
     营业期限:2010 年 12 月 28 日至 2030 年 12 月 27 日
     (二)关联关系(截至本报告出具日)
                                                            陆永敏(代江苏文峰集
              李丽莉       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持)

                  20%           80%         21.69%              14.88%


            上海水明楼珠宝有限公司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通文峰商贸采购批发有限公司、上海文峰商贸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文峰千家惠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南通文峰城市广场购物中心有限
公司均与水明楼珠宝(供应商)签订了《联销合同书》,相关合同按不同门店、
不同品类、不同扣率分别签订。
    合同主要内容: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如皋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海门文峰大世界有限公
司、启东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通州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上海文峰千家惠购物
中心有限公司、南通文峰城市广场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等提供经营区域,专门销售
水明楼珠宝提供的商品,商品所有权属水明楼珠宝。所售商品均为经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登记的,并获得经营范围内的商品。
    (2)商品在不同门店的扣率或抽出标准是根据门店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
消费水平及当地门店的市场地位不同有所差异,但与各门店与同类商品供应商签
订的合同条款标准一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每月按商品销售收入提成比例(按照
合同约定的扣率)作为公司的商品销售利润,销售扣率按公司扣率标准执行,跟
公司与同类商品供应商签订的销售扣率一致。黄、铂金类扣率区间为 7%-13%;
珠宝、K 金类扣率区间为 14%-29%。上海文峰千家惠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每月收
取目标利润作为公司利润,跟公司与同类商品供应商签订的销售保底利润标准一
致。
    2、因公司是零售行业,所以会与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零星
商品销售交易,交易价格是按公司门店的门市价或标价执行,对于大额采购按公
司统一的团购标准给予折扣。该等交易占公司销售比例很小。
    3、全资子公司南通文峰电器服务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1)租关联方南通
文峰恒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位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湖大道汽车城 4
号二楼,建筑面积 2250 平方米的房屋作仓库,期限壹年(一年一签),年租金
39 万元;(2)租关联方南通文峰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位于南通市经
济技术开发区星湖大道汽车城齐心路 11 号二楼仓库,建筑面积 1000 平方米的房
屋作仓库,期限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 日,年租金 17 万元。
    4、全资子公司南通文景置业有限公司将南通市虹桥路 1 号文峰国际 6 号楼
19 层 1462 平方米出租给关联方江苏文峰汽车连锁发展有限公司做办公用房,双
方约定租金每日每平方米 1 元,每年租金以实际适用面积计算,期限为 2017 年
8 月 1 日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
    四、该等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等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
性等无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对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产生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 2018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