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文峰股份的独立 董事,我们本着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的实施时间的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独立董事签名: 周崇庆: 严 骏: 刘思培: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