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理财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 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文峰股份的独立 董事,我们本着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理 财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和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将阶段性闲 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可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 金理财。 独立董事签名: 周崇庆: 严 骏: 刘思培: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