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之附件《第六号 定 期报告》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要求,我们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对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978.50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83%,是全部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文峰电器有限公 司提供的担保,已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2021年度,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非控股的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 我们认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是基于公司发展的合理需要,符合相关规定, 没有发生违规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周崇庆 严骏 刘思培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