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7-22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5-067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6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5 年 7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
有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参加表决的
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两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
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修订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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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
2015-068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所审议的《修订七台河宝泰
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
董事会研究决定,拟于 2015 年 8 月 6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临 2015-069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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