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关于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5-08-18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5-076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423 号)核
准,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30 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每股 8.51 元。经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5]第 01850002 号《验资报
告》,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136,160 万元,减(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1,881.20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2 月 2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扣除承销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132,395.20 万元,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实际使用募投项目资金 34,481.43 万元,公司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70,000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 2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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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5,064.57 万元(包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
650.8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七台河宝
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使用管理办法》”),并经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的相关内容,公司于2013年5月20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修订
了《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分别设立了23001695551050520285(建行专
户)、65010158000002041(浦发专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
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和保荐机构金
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于2015年2月9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
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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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重大差异。截止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
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三、2015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下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 年 1-6 月)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2,395.20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481.4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481.4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本
已变 截至期末 截至 项目 项目
截至 年
更项 累计投入 期末 达到 可行
期末 度 是否
目,含 截至期末累 金额与承 投入 预定 性是
承诺投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承诺 本年度投入 实 达到
部分 计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 进度 可使 否发
资项目 诺投资总额 总额 投入 金额 现 预计
变更 (2) 额的差额 (%) 用状 生重
金额 的 效益
(如 (3)= (4)= 态日 大变
(1) 效
有) (2)-(1) (2)/(1) 期 化
益
焦炭制 30
万吨稳定
轻烃(转 否 342,317.22 342,317.22 34,481.43 34,481.43 否 否
型升级)
项目
合计 - 342,317.22 342,317.22 - 34,481.43 34,481.43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根据《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在本
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进行
部分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截至 2015 年 1 月 31 日,本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17,421,071.28 元。
2015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7,421,071.28 元。
2015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金的议案》,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5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目前,该笔资金尚在使用中。
201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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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2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目前,该笔资金尚在使用中。
2015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并能有效控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
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购买
品情况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
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235,00 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
无
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项目尚在建设中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
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15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上网文件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瑞华核
字[2015] 01850009 号)。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五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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