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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泰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12-02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 2015-091 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2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 年 12 月 17 日   9点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 16 号公司五楼会

议室

                                   1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5 年 12 月 17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

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2.00    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2.01    发行规模                                                √
2.02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
2.03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2
 2.04    债券期限                                                    √
 2.05    债券利率                                                    √
 2.06    还本付息方式                                                √
 2.07    担保事项                                                    √
 2.08    募集资金用途                                                √
 2.09    公司债券的交易流通                                          √
 2.10    偿债保障措施                                                √
 2.11    承销方式                                                    √
 2.12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3      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4                                                                  √
         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 2015-089、090 号

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

司 交 易 终 端 ) 进 行 投 票 , 也 可 以 登 陆 互 联 网 投 票 平 台 ( 网 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

                                         3
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

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

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

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011         宝泰隆       2015/12/1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

排会议场地,为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4
    1、会议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

卡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一)。

    2、会议登记时间:2015 年 12 月 17 日(星期四)7:30-8:30。

    3、会议登记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 16 号公司

五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王维舟、唐晶

    3、联系电话:0464-2915999、2919908

    4、传真:0464-2915999、2919908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 日




                                5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5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

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1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00   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规模
2.02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2.03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2.04   债券期限
2.05   债券利率
2.06   还本付息方式
2.04   担保事项
2.08   募集资金用途
2.09   公司债券的交易流通
2.10   偿债保障措施
2.11   承销方式
2.12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    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
  4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6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

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

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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