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3-29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6-019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 2016 年 3 月 16 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6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 16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会
议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明君先生主持,公司董
事会秘书王维舟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共有七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监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
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会议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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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公
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和重大决策行为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的规定有效进行,做到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
同意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
编制程序和审议过程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年
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
的行为,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制定
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充分维护了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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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认真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
一致。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2 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2 亿元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
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2 亿元、
自有资金不超过 2 亿元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
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第一、三、四、五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O 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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